在招遠市辦畜禽養殖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116097的網友留言咨詢:在招遠辦養雞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市農業農村局對此回復:您好,辦理養殖場的相關手續,根據《山東省畜禽養殖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畜禽養殖應當結合本地畜牧業發展規劃、功能區布局規劃、禁養區劃定和土地承載能力,科學確定畜禽養殖規模,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參考《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場所距離確認評估實施辦法(試行)》,按規定進行養殖用地備案后開展建設。其中,禁養區劃定,可登陸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網站查詢;養殖用地備案,根據《山東省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辦法》要求,設施農業用地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經營者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按照第九條規定提交有關資料,待鄉鎮政府完成用地備案后使用土地。設施農業經營者必須按照用地協議使用土地,確保農地農用,嚴禁擴大設施農業用地范圍。具體可咨詢當地鄉鎮政府或者縣級自然資源部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