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月16日訊(通訊員 修莉) 日前,煙臺市海陽市法院發布了“關于開展‘獵賴迎春’集中執行專項行動的公告”———將在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間,在全海陽市范圍內開展“獵賴迎春”集中執行專項行動,決不讓“老賴”過安生年。
15日凌晨5時,東村法庭院內燈火通明,45名執行干警嚴陣以待,“獵賴迎春”一觸即發。“我們不能保證每次行動都能尋獲到被執行人,但每到一處都要長鳴警笛,對被執行人進行精準曝光,力求達到‘執行一案,教育一片,震懾一方’的執行效果。只有判決義務得到履行才能彰顯法律的尊嚴,我們就是要打破常規,打突襲戰,讓被執行人防不勝防!”海陽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玉濤動員講話擲地有聲。隨后,執行干警們分赴朱吳鎮、留格莊鎮、小紀鎮、辛安鎮、方圓街道、東村街道等多個鎮區街道,到達預定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住所。
記者跟隨其中一組執行干警來到方圓街道西石蘭溝村,被執行人西石蘭溝村村民委員會成員姜某某,向申請執行人借款11500元,自2014年5月4日立案起,該筆借款一直未償還。
姜某某及家人對凌晨“突襲”的執行干警頗有“怨言”。帶隊的海陽市法院副院長林剛義正辭嚴,“拒不履行法院裁定判決的后果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被限制高消費、拘傳、拘留、罰款等等,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林剛釋法明理,督促姜某某主動履行義務。但姜某某不以為然,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執行干警依法對其采取拘傳措施。
在留格莊鎮小灘村,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任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開展執行,任某某卻并不在家中,執行干警依法向其家屬送達了搜查令和傳喚通知書,并對任某某住處展開搜查。
“年關將近,許多在外的被執行人回家過年,我們執行局認真梳理摸排,按照‘獵賴迎春’集中執行行動的部署,篩選出一批社會關注的涉民生案件,對查找到的被執行人,用好、用活、用足拘傳拘留措施;對故意躲藏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加大查控力度,發布懸賞通告,壓縮老賴的生存空間,迫使其履行還款義務,切實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執行局干警祁志強說。
據悉,此次“獵賴迎春”執行行動共拘傳被執行人3名,對5名被執行人住所進行搜查,彰顯了海陽市法院攻堅執行難的決心。下一步,海陽市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讓廣大群眾在寒冷的冬季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溫度和力量,讓“老賴”付出失信的代價,讓公平正義在“最后一公里”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