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膠東在線3月23日訊(通訊員 蘭紅艷) 為規范招遠市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嚴厲打擊經營者借機哄抬物價、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和諧的市場價格環境,根據煙臺市場監管局統一安排部署,招遠市場監管局組織力量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范圍為商超、餐飲、旅游景區、交通和停車收費、農貿市場等行業和領域。整治行動自3月中旬起,持續到8月底結束。
此次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專項整治行動,涉及廣大消費者的吃、住、行、游、購。其目的是讓消費者真實客觀地了解商品和服務的內容,是保障廣大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的有效方式,是經營者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必須遵循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規定,對于未明碼標價的、未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市場監管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于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方式(虛構原價、虛假打折、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進行價格欺詐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查出的價格違法信息將納入社會信用監管系統,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