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4月21日訊(通訊員 湯慶) 據市殘聯介紹,煙臺市用人單位2019年度已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工作全面啟動。
一、審核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已安排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人員(以下簡稱殘疾人)就業的各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二、審核時間及方式
2020年4月20日--6月22日,各用人單位登陸山東省殘疾人服務網(http://service.sddpf.org.cn/選擇:就業申報)進行網上申報,請經辦人參考頁面彈出窗口提示文件及視頻,進行山東省統一政務服務用戶(單位)通行證注冊,提交審核所需材料;對無法注冊的用人單位,可攜帶相關申報材料到駐地縣級殘聯所屬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現場提交材料錄入。未在規定時限提交審核材料的用人單位,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三、審核內容
2019年度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四、申報材料
用人單位在線填寫《山東省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申報表》基本信息,提交殘疾職工的社保證明、工資證明、殘疾軍人證或派遣協議等材料(僅限PDF、JPG、JEPG、PNG格式文件)。
(一)社保證明:包含煙臺市各級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蓋章確認的2019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明細表》(殘疾人部分)或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社會保險個人網上服務平臺)、“煙臺一手通APP”(辦事大廳-高頻服務-社保查詢)下載的殘疾職工個人的《山東省煙臺市職工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二)工資證明:與殘疾職工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相對應的2019年首月和末月的工資發放憑證(蓋章)或銀行代發工資流水證明(蓋章);實際支付殘疾人月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提供殘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記錄或單位停工、停業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殘疾軍人證:包含殘疾軍人姓名、身份證號及編號的證面。
(四)派遣協議: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需提交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簽訂的派遣協議(包含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條款)。
五、認定條件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符合以下條件方可計入本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1)將殘疾人錄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或用人單位依法與就業年齡段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2)依法為殘疾人在本市按月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3)依法支付殘疾人工資。
用人單位網上提交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后,縣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在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用人單位可打開個人中心功能頁面查看辦件進度。
六、人數計算
(一)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的2倍進行計算;用人單位成立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數的2倍計算。
(二)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3至4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4至8級)人員就業滿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殘疾人計算;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計算;用人單位成立未滿1年的,按照安排殘疾人實際就業月數除以用人單位成立月數所得結果數計算。
(三)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四)與殘疾人簽訂勞動合同、為殘疾人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不為同一單位,但單位間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的,該殘疾人應按月計入其個人社會保險申報繳納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各縣市區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咨詢電話:芝罘區6011602 萊山區6717980 牟平區4219082 福山區6325412 高新區6922212 開發區6381058 昆崳區4693615 海陽市3230127 萊陽市3360855 棲霞市5212665 萊州市2252703 龍口市8542318 招遠市8066669 蓬萊市2453586 長島綜合試驗區3211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