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2月10日訊(通訊員 邢紅) 非法開辦和販賣電話卡、銀行卡已經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重要推手,而如今依然有人為了蠅頭小利,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實施犯罪,煙臺福山公安日前就破獲一起涉嫌“幫信罪”的案子。
近日,福山公安反詐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吳某名下多張銀行卡賬號異常,短時間內存在大量轉賬、匯款的情況。民警經過分析研判,層層梳理,初步斷定吳某有為電信詐騙非法活動提供洗錢服務并從中獲利的重大犯罪嫌疑。接到線索以后,民警們獲取了吳某在煙臺芝罘區的暫住地址,獲取地址以后,在吳某家進行蹲守,最終將吳某傳喚到派出所進行調查。
而審訊中,犯罪嫌疑人吳某并不知道他已經觸犯法律。據了解,吳某的職業比較雜亂。平日里主要是推送免費的小APP,通過這個渠道認識了上線犯罪嫌疑人,上線犯罪嫌疑人邀請他過去幫助安裝APP,以這個名義把他約到一家旅館,到旅館以后,吳某的上線犯罪嫌疑人要使用他的卡和手機進行轉賬,轉賬金額十萬元以下的,一次給200元。十萬元以上一次給300元。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吳某,說這個事情不違法。所以導致吳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并不知情。而民警們在對吳某進行詢問了解后,在他家里搜查發現了四張涉案卡。
目前,吳某因涉嫌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在這里也提醒大家,天上不會掉餡餅,銀行賬戶“中間商”做不得,切勿因為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個人銀行賬戶信息或銀行卡、手機卡。非法買賣銀行卡、電話卡、身份證都有可能被用于洗錢、詐騙、網絡賭博、賄賂逃稅等違法犯罪活動,不但會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還有可能涉嫌幫信罪,情節嚴重者,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新聞鏈接:什么是“幫信罪”
這起案件,吳某為了眼前小利而觸犯了法律。那什么是幫信罪,涉嫌幫信罪除了負法律責任,對本人以后的生活會帶來哪些影響呢,我們聽聽反詐民警是怎么說的。 “幫信罪”:是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持續高發的一大根源,是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被騙子購買后實施詐騙,給警方的追查和打擊帶來巨大困難。而一部分人在明知他人將用這些銀行卡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活動,仍然將卡租借給他人,這已經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旦公安機關認定,個人觸犯了刑法中的幫信罪,會對他個人所有的銀行卡下懲戒措施。這個懲戒措施包括,銀行和支付機構五年內會暫停其銀行賬戶的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的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也就是說,他的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的軟件,都無法使用銀行卡里的錢來進行交易。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到時也都無法使用,連給別人轉賬都得到銀行去排隊。涉及電話卡的懲戒措施,就是通訊運營商只會允許他留有一張手機卡,并且在五年內不準為其辦理通信產品新入網業務。由此可見一旦被懲戒,將直接影響個人的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