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3月11日訊(通訊員 陳鳳夙) 近日,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法院只楚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宋某某訴被告張某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案。鑒于原、被告雙方均系聾啞人,難以正常溝通,為保障其依法行使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負責此案的孫積星法官專門聘請煙臺市特殊教育學校的手語教師為當事人擔任翻譯。
庭審過程中,孫法官放慢語速,通過翻譯人員手語交流的方式,架起了當事人與法庭交流的橋梁,查明了案件事實,為公正裁判提供庭審依據,充分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司法人文關懷。在特教老師的協助下,通過耐心的溝通交流,雙方當事人最終在法官的幫助下達成調解,當庭握手言和。
庭審結束后,被告張某遲遲沒有離場,在書記員詢問是否有其他問題時,他向孫法官及書記員豎起了大拇指,表示了感謝之情。
聾啞人作為一類特殊群體,其民事權益應得到法律的平等尊重和有效保護。為聾啞人士聘請特教老師參與庭審,充分保障了聾啞人士這一特殊群體的合法訟求,讓當事人在嚴肅的庭審中感受到了人文關懷的溫暖。今后,芝罘法院將進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機制,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