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煙臺市稅務局企業所得稅科科長吳保坤
膠東在線4月1日訊(記者 許加薇 賈楚航)4月1日上午,在2021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聞發布上,有記者問及對小微企業和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該如何理解這項政策?
煙臺市稅務局企業所得稅科科長吳保坤回應指出,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其實際稅負為5%。按照政府工作報告所講,再減半征收后,稅負將只有2.5%。
吳保坤認為,這表明國家對市場小微主體的關注與傾斜,這樣一來,小微企業將會有更大的獲得感。對于稅務部門來講,將繼續抓實、抓細、落實國家的減稅降費政策,并持續優化推進政策紅利直達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