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關于精兵簡政建立領導中心的指示》,1943年8月7日,中共膠東區委作出了《關于貫徹精兵簡政工作的決定》。《決定》指出,根據中共中央、山東分局精兵簡政的指示,膠東黨政軍民曾進行了整編機關減縮人員工作,在改進工作建立制度上也收到部分效果,但因對精兵簡政認識不足,在執行這一戰略任務上表現了不嚴格、不徹底,加上今年遇到抗戰五年來空前未有的干旱災荒,愈益增加了抗戰的困難。為了戰勝困難,渡過勝利前的難關,決定成立精兵簡政委員會,統一領導黨政軍民,按照山東分局和區黨委的計劃,推行精兵簡政工作。19日,膠東精兵簡政委員會正式成立,曹漫之為主任委員,賈若瑜為副主任委員,并就如何精兵簡政作出了具體打算:要求軍隊與地方干部的比數,10月底作到軍三民二,12月底做到軍二民一;精兵簡政工作的重點放在區、村一級;整編機關、縮減人員與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正規工作制度密切統一起來;對工作薄弱的地區,堅決縮小機關編制,實行合并辦公;要嚴格執行新的編制;確實做到與群眾切身利益聯系起來,下半年公糧負擔減十分之二三。
11月4日,中共膠東區委作出《關于更進一步地貫徹精兵簡政的決定》。《決定》指出,區黨委根據中共中央與山東分局關于精兵簡政的指示精神,再度討論了膠東精兵簡政的問題,要求:(一)成立各級精兵簡政委員會。(二)精簡的要求是減少現有的脫產人員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同時要達到軍二民一的比例。(三)嚴格執行編制。(四)游擊區黨政軍民的組織要按中共中央決定精神,做到組織上要短小精悍,領導上要統一,黨委要加強游擊戰爭的領導。(五)要整理各級黨政軍民機關的警衛武裝。(六)反復深入地做好動員教育工作,對編余人員的處理要適當。(七)抽調干部,加強東棲工作,建立實驗縣,以積累經驗推動全區工作。(八)精簡工作之最后完成,必須貫徹到村,各級黨委應專門具體研究村的精簡問題。(供稿單位:煙臺市委黨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