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膠東在線12月23日訊(記者 孫晨彭 孫子研 攝影 李剛)12月23日上午,記者從煙臺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煙臺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解讀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煙臺市把“減證便民”解決證明繁瑣問題與深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統籌推進,關注與群眾生產生活關系最緊密的高頻事項。
近年來,各級各部門推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有效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業、群眾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各類無實際意義的證明讓企業、群眾感受到了“辦事難”“難辦事”的辛酸,在基層單位和各部門之間時常“跑斷腿”“磨破嘴”。告別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已成為群眾期盼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工作內容。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健表示,各級各部門應遵循兩個具體的工作指導原則,即:凡是在煙臺市轄區內政務服務活動中產生的證明材料及結果一律不允許要求企業和群眾提供;凡是在煙臺市轄區內政務服務活動中產生的證明材料及結果一律由事項審批部門歸集并按程序提供。由市政府辦公室統籌協調,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與市司法局、大數據局等部門密切協同,綜合運用直接取消、數據共享、告知承諾、部門核驗等方式,切實推進減證便民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真正實現讓企業群眾辦事免提交證明材料,大幅縮短群眾辦事時長,有效節約行政服務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證明是行政機關依法依規進行審查時必要的受理要件,各級政府部門的工作有著特定的制度性、規范性和嚴謹性,嚴格按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科學民主決策,才能真正對人民負責。“無證明”,不等于“零證明”或不需要證明,而是發揮信息化系統輔助作用,通過數據共享、部門核查、告知承諾等方式,實現證明免提交。通過讓“數據跑路”“部門核查代辦”,使得辦事企業群眾少跑“折騰路”“冤枉路”,實現從“減證便民”到“無證利民”的轉變,大幅提升企業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