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7月27日訊(通訊員 王帥綱)近日,福山區應急管理執法人員對煙臺某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未為動火作業人員提供焊接眼護具)。應急管理執法人員現場取證后,要求企業制定整改措施,責令動火作業人員停止作業。同時,對涉及違法的行為依法立案調查。

經查,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依據第九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下一步,福山區將繼續保持安全生產高壓監管態勢,扎實開展安全隱患督導巡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筑牢守住安全生產防線,為維護我區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