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困難群體就業兜底幫扶。就業是最大的民生。近期,在北京召開的平臺企業座談會明確,平臺經濟“為就業創業提供了新渠道”,要“努力擴大基于平臺的新就業”。
平臺經濟促進就業的潛力足韌性強
平臺經濟作為數字經濟發展的新業態,其就業模式包括了在線平臺零工、外包、內包、眾包、勞務、兼職、鐘點工、承包、共享等多種靈活就業形式,不僅提供大量就業崗位、增加勞動者收入,也給經濟社會和商業模式注入了新活力,相較于傳統用工形態具有明顯優勢。
平臺經濟“穩就業”“保就業”能力強。近年來,依托數字平臺,勞動者就業創業形式由線下轉為線上線下相融合。數字平臺提供了信息匹配、供需對接、職前培訓、生涯發展等較為豐富的服務,在提供新增就業崗位和優化就業結構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無論是勞動密集型崗位的網約車、外賣餐飲,還是知識密集型崗位的在線教育、創意設計、遠程服務、直播電商等,平臺經濟對就業的需求大幅攀升。我國平臺經濟發展動能持續釋放,“穩定器”“加速器”作用日益凸顯,在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解決就業創業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機遇。
滿足擇業者多元化的就業需求。平臺經濟催生了新產業、新業態,構建了數字經濟就業創業的生態系統。眾多數字經濟企業以平臺為載體,整合資源要素,逐漸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發展模式,擴大了就業崗位需求,提升了就業創業勝任力。平臺經濟打破傳統組織邊界,以自主創業、自由職業、兼職就業等多種靈活化、個性化的就業模式,為就業者提供能夠“各顯其能,各得其所”的多元就業選擇。無論全職還是兼職,無論一人一份還是幾份工作,只要時間安排得當,不限時間、不限數量,憑借技能、經驗和興趣,即可尋求平臺多樣化、靈活性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促進就業者勞動收入的增加。在勞動報酬結算方式上,平臺就業的勞動報酬以計件制和實時支付為主要形式,也有部分采用固定底薪加績效收入的方式。但無論何種方式,其勞動報酬都具有顯著的計件工資特征,即以計件為基礎結合績效綜合決定勞動報酬,這為勞動者創造了增加收入的機會。根據第八次中國職工狀況的調查,70.78%的從業者在平臺經濟相關工作的勞動收入相比之前的工作有所增加,平臺就業為勞動者增加收入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渠道。
促進平臺經濟就業高質量發展尚需改善公共服務水平
不同于傳統用工形式和就業方式,平臺經濟由于勞動者分布廣泛、就業靈活且流動性強,在勞動報酬分配、職業安全保障、職業培訓、勞動關系認定、社會保險完善等方面對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和勞動保障制度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待進一步提升就業公共服務水平。一是目前平臺經濟就業渠道尚不夠暢通。就業公共服務平臺在崗位智能化挖掘和算法上的不完善使部分就業信息處于靜默狀態,增大了就業市場供需匹配難度;部分新增崗位職業生涯發展路徑不清晰,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平臺經濟就業創業的吸引力。二是與平臺就業相匹配的職業發展與培訓體系不夠健全。在招聘與入職聯動,數字化培訓、認證全鏈條服務,職前職后生涯發展與職業勝任力提升一體化方面,在構建全生態的就業創業基礎服務,形成平臺經濟人才供給側與需求側資源整合方面,在滿足個體多元化職業生涯目標需求、激發求職者潛能以獲取高質量工作機會等方面,尚需多主體、全要素的協同創新。
有待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覆蓋率。由于平臺從業者與平臺企業之間的關系較為靈活,工作的臨時性較強,平臺企業多數直接與從業者簽訂外包合作、個體經營承攬合同等民事關系協議,傳統意義上以企業雇員身份建立的職工社保體系和福利待遇,包括養老、醫療(含生育)、失業和工傷保險等對平臺從業者并不能簡單適用。從業人員若以居民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由于待遇偏低,難于滿足參保需求,存在社會保障覆蓋率偏低、逆向選擇等現象。
有待進一步完善與平臺經濟相適應的勞動關系標準認定工作。在我國勞動立法中,用工隸屬性被作為勞動關系認定的準則,勞動關系實行“一人一職”原則。在平臺就業模式中,這一認定標準存在困難。由于從業者不一定隸屬于某個平臺,他們可能全職也可能兼職,所形成的勞動關系包括非全日制勞動關系、兼職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居間關系等非典型勞動關系,無法按照傳統勞動關系進行認定,與之相伴的是勞動風險和勞動糾紛的增多,亟待對新業態勞動關系調處機制進行新的建構。
引導平臺經濟規范發展,助力困難群體更好就業
鼓勵支持就業創業,事關就業優先戰略的落實,事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平臺經濟作為新經濟形態,在吸納就業、緩解當前就業壓力的潛能是巨大的。支持發展新業態就業,需要設計和制定更具靈活性、適應性和普惠性的就業保障體系。
秉持包容審慎監管思維,持續擴大平臺經濟的發展空間。一是進一步清理和取消制約平臺經濟發展的不合理規定,鼓勵業態創新。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綜合運用財稅、金融、人才、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政策組合拳,引導平臺經濟有針對性地面向重點群體開展靈活就業對接服務。二是發揮互聯網平臺企業優勢,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手段,打通就業信息連接障礙,提升就業機會供需匹配度。
確立平臺從業者的勞動主體地位,守護好平臺從業者的勞動積極性。一是弘揚尊重勞動、崇尚勞動的社會主義勞動觀,消解對平臺靈活就業的偏見,讓平臺從業者體面地勞動,在勞動中獲得體面。二是秉持就業優先原則,政府、企業、互聯網平臺共同發力,搭建好平臺從業者的職業發展通道,開展靈活就業者職業技能培訓,積極構建數字化人才培養新生態。三是鼓勵和支持困難群體在平臺經濟就業,通過線上線下招聘、網絡零售等方式,幫助從業者通過靈活就業獲得穩定、有保障的收入。
創新平臺經濟治理理念,規范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加強平臺全鏈條監管機制,優化平臺經濟促進就業的制度環境,變“發展中規范”為“規范中發展”。一是做好平臺就業勞動保障工作,加強算法治理,落地落實平臺勞動保障相關政策措施。二是完善從業者與平臺及用工企業之間的勞動關系認定標準,探索不完全勞動關系情形的認定準則,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三是平衡好平臺經濟創新商業模式與保障勞動就業的關系,自覺履行平臺企業與從業者之間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實現平臺、企業、從業者共同受益。四是助力平臺企業優化就業保障服務,提升醫療、社保等就業服務的便捷化和普惠化水平。
堅持市場引領與政府引導并重,提升平臺經濟帶動就業的能力。理論和實踐都證明,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由此,一是要充分發揮市場力量,扎實擴大平臺就業規模。可采取政策扶持、補貼減稅等措施鼓勵和引導平臺企業提升帶動就業的能力。二是引導平臺企業構建開放創新生態,增強核心競爭力,以構建多方協同的治理體系激發內生發展活力。三是支持平臺企業加強內部信用制度建設,引導企業自覺遵守平臺經濟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建立健全身份實名認證、雙向評價、數據規制與信用管理等機制,保護平臺經濟各方參與主體的合法權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高質量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作者系福建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