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1月17日訊(通訊員 郭健) 近日,有市民朋友心存僥幸,對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在高新區“玩個心跳”,被巡邏民警現場查獲,并依法給予處罰。
2024年12月31日晚,市民王某某在高新區天越灣海邊違規燃放升空類煙花爆竹,被巡邏民警現場查獲。根據《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十五條之規定,民警依法責令王某某停止燃放,并給予其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1月1日晚,另一位王某某在高新區祥隆理想城東門路邊燃放煙花爆竹時,被巡邏民警現場查獲。根據《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十五條之規定,民警依法責令王某某停止燃放,并給予其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嚴正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煙臺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屬于禁燃禁放區,全域全時段包括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一律禁燃禁放、禁止售賣、儲存煙花爆竹。
1.高新公安將加大對燃放、售賣、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巡邏查控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做到及時發現、堅決查處。
2.高新公安將加大對商超、店鋪、路邊、倉庫等重點場所的檢查力度,一旦發現有售賣、存儲煙花爆竹行為的,將依法進行處罰。
3.高新公安將暢通舉報投訴通道,如發現有違法違規情況,請及時撥打高新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6922110進行舉報。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歷年來,全國多地不乏有因違規燃放、儲存煙花爆竹而造成慘痛后果的案例,為保障轄區穩定,守護居民人身安全,請市民朋友自覺遵守相關法規,與警方攜手共同努力,幸福平安迎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