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位說明:
育嬰師是用現代教育觀念和科學方法對 0-3 歲嬰兒進行生活照料、護理和教育的專業人員。主要從事 0-3 歲嬰兒照料、護理和教育工作,考試合格后享受政府補貼。
二、主要從事的工作內容包括:
(1)幼兒教師;
(2)早教、托幼機構老師;
(3)兒童福利院;
(4)社區服務部;
(5)兒童游樂場;
(6)育兒嫂;
(7)母嬰店、寶寶游泳館;
(8)月子中心;
三、報考要求: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 1 年(含)以上。
(2) 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4 年(含)以上。
(2)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6 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②或相關專業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政府補貼政策: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
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
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
生);或取得本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
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
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
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
作 2 年(含)以上。
四、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考核。
理論知識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或機考等方式進行,技能考核采用模擬操作、實際操作或筆試的方式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考核均實行百分制,分數皆達 60 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五、課程安排:
課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