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冬執行再出發!芝罘法院突擊執行拘傳12人拘留2人



膠東在線1月16日訊(通訊員 江開信 曲國賓) 1月15日,天寒地凍,北風肆虐,也是一個讓老賴們瑟瑟發抖的日子。凌晨5時許,芝罘區法院55名執行干警、15輛警車整裝待發。隨著院長閆青利一聲令下,執行干警兵分5路奔赴芝罘區、萊山區、開發區和福山區,對33起涉民生案件45名被執行人開展精確圍堵。
當日,芝罘區法院共執結案件12起,其中和解9起,拘傳12人,拘留2人,執行到位221782.34元,極大震懾了失信被執行人,有效兌現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營造了失信可恥、守信光榮的良好社會氛圍。
貸款購車欠貸不還終和解
凌晨五點多,福山區清洋街道西關一處院落外,傳來了敲門聲。在寂靜的凌晨,敲門聲格外清晰,這是芝罘區法院執行一庭干警在上門圍堵“老賴”。
敲了很長時間前門敲不開,執行干警又繞到后窗去敲窗,但仍無效果。無奈,干警從墻上攀爬進院子,這時,被執行人謝某才終于從自家出來,被干警帶回法院。
原來,謝某于2014年1月從某銀行貸款46萬元購買奧迪轎車一輛,某擔保公司為其擔保。但是,自2014年9月起,謝某不再還貸。擔保公司代償剩余本金后,將謝某訴至該院,要求謝某償還其代償的貸款本金、資金占用費和違約金。經審理,擔保公司勝訴。但是判決生效后,謝某并未主動履行義務,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
最終,謝某被帶回法院。執行干警告知謝某,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繼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法院將根據申請執行人的請求,對其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今年就要在看守所里過春節。經過執行干警釋法明理,謝某終于松動,在該院主持下,謝某通過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總金額和分期還款計劃,當天還款3萬,剩余案款分18個月還清,并追加其子擔保,雙方最終達成執行和解,案件順利執結。


十年糾紛一朝拘傳終執結
申請執行人陳某與被執行人潘某加工塑料鋼門窗欠款糾紛一案,芝罘法院于2010年首次立案執行。立案初期,潘某也曾積極償還部分欠款,但因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在通知申請執行人并經其同意后,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案件雖然終本,但是執行干警仍然毫不松懈,對案件投入了大量精力。2014年5月,在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但是潘某仍然沒有履行給付義務,案件成為申請執行人和執行干警的一塊心病。
通過綜合申請執行人提供的信息,芝罘法院將該案納入此次“暖心冬日”突擊執行范圍。當日凌晨5時30分,執行干警一行來到了被執行人潘某所在村莊,在申請執行人陳某的積極配合下,確定了潘某的確切住處,并順利將被執行人潘某拘傳帶回法院。
到庭后,在執行干警的主持協調下,雙方當事人積極溝通,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潘某當場支付全部剩余款項1萬余元,案件順利執結。
切實解決執行難,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芝罘區法院將一如既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用實際行動讓人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