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煙”和丨海陽法院:調為先 降為輔 融為本 打造“1+3+10”訴源治理工作模式

膠東在線4月20日訊(通訊員 郭宏偉) 近年來,海陽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訴源治理工作中的主推作用,圍繞推動訴前解紛、減少衍生案件、融入綜合治理等方面,著力打造“1+3+10”的訴源治理工作模式,探索出了一條符合海陽實際的訴源治理工作路徑。2022年一季度,海陽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9.08%。
依托“一個中心” 推動訴前解紛多元化
依托訴調對接中心,引入律師調解、人民調解、專業調解,針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醫療事故糾紛、家事糾紛、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物業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等多發性矛盾糾紛,同公安局、衛生局、民政局、行政審批服務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17家負有調解職責的行政機關、群團組織強化溝通協作,簽訂備忘錄,并與總工會、中小企業協會調解工作站建立對接,全面整合各類解紛資源,著力打造多元調解服務體系,推動糾紛化解從“單打獨奏”向“多元共治”轉變,為群眾提供多元化糾紛解決服務。過去一年,有3599件案件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占一審立案數量的44.86%,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共調解成功2002件,調解成功率55.63%。

2022年1月17日,在海陽法院和海陽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調解了一起醫療糾紛案件,為新生嬰兒獲取了醫療賠償。
2021年10月20日,孕婦王某入住某醫院待產,次日順利產下一名男嬰,10月23日上午,院方給嬰兒洗澡后,王某辦理了出院手續;氐郊抑,嬰兒啼哭不止,王某及家人發現嬰兒臀部紅紫全是水泡,后被醫院確診為燙傷,王某輾轉多家醫院為孩子求醫治療。王某認為孩子的燙傷是院方的過錯,要求院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而院方認為王某要求的賠償數額過高,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引起醫患糾紛。

海陽法院在分析案情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具有很大的調解可能性,便通過訴調對接中心將該案委托給海陽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進行專業調解。糾紛進入調解程序后,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組織雙方進行了2次調解,但在賠償款的數額方面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海陽法院訴調對接中心主動跟進調解進展情況,與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溝通對接,共同分析矛盾焦點,商討調解方案,并指導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從院方對該起糾紛的責任承擔、患方為弱勢群體且新生嬰兒燙傷對家庭成員帶來了心理創傷、民法典有關規定等方面,利用“面對面”和“背靠背”相結合的方式再次組織雙方調解,最終就賠償款數額達成共識,化解了醫患糾紛。
建立“三個機制” 降低衍生案件發生率
緊盯審判、執行兩個階段,建立健全三項機制,著力減少“衍生案件”,做好訴內的“訴源治理”。建立立審執協同機制,強化訴前保全力度,促進民事案件自動履行,減少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建立執前和終本后案件調解機制,力促執行和解,減少恢復執行案件數量,優化司法資源配置。今年以來共新收執恢案件153件,同比下降28.84%。建立上訴案件約談、釋法機制,落實上訴案件院庭長約談制度,積極吸納律師、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駐村工作隊干部、當事人近親屬等參與到釋法說理工作中,努力平復當事人敗訴后的不滿情緒,實現服判息訴,減少上訴案件數量。

今年以來,速裁團隊在快速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將審執“統一戰線”理念貫穿到工作的全過程,在引導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后,充分運用調解后的短暫黃金期積極促成自動履行,有效減少了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數量,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2022年3月2日,海陽法院立案庭一個速裁團隊成功調解4起案件,當事人自動履行,在降低當事人司法成本的同時,真正做到案結事了,防止衍生案件發生。

原告李某與被告趙某相識,李某委托趙某辦理業務并支付居間費用。后因各種原因未能辦理,趙某僅退還了李某部分費用,剩余款項未能協商一致,李某遂訴至法院。該案件進入訴前調解階段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通過電話的方式與雙方進行溝通,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講明其中的利害關系,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初步調解意見,后又組織雙方到法院現場調解,最終雙方達成還款協議并當場支付款項4萬元。

原告劉某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與被告薛某發生糾紛訴至法院,考慮到薛某因此次交通事故正在濟南治療,為快速推進案件進程,承辦法官多次聯系,建議其委托親屬代為處理該案。在征得劉某同意之后,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了訴前調解,在近1個小時的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耐心解釋案情相關法律知識,穩定當事人情緒,解答當事人疑惑,使得案件最終調解結案,薛某親屬當場支付賠償款5000余元,雙方握手言和。

兩起案情相似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兩案的業主常年在外地,受疫情影響,有些物業服務問題不能與物業公司當面有效溝通,導致業主認為物業公司的服務存在瑕疵漏洞,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物業費,后物業公司將業主訴至法院。速裁團隊在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前就及時、快速、有效的展開工作。經過多次電話及微信調解,物業公司和兩案業主達成和解,不僅業主同意一次性繳納2021年尚欠的所有物業費用,雙方還對今后的物業費用繳費方式達成了一致意見,成功將矛盾糾紛在訴前實質性化解。物業公司認為海陽法院速裁團隊的工作切實減輕了他們的工作壓力,成功化解了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避免了后續糾紛的產生,為此,物業公司還專門送來了親筆書寫的《感謝信》以表謝意。
織密“十張法網” 融入社會治理共同體


堅持“織密十張法網,助力縣域法治”的工作理念,自2021年起,在全市范圍內啟動“法網工程”,明確了法治宣傳網、村居解紛網、司法服務網、多元調解網、調解培訓網、司法建議網、類案推送網、示范訴訟網、糾紛排查網、司法協動網“十大網絡”,積極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逐步構建起市、鎮、村三級聯動的訴源治理服務體系,努力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在海陽18個鎮區街道均設有一名班子成員和3名法官或法官助理作為法治聯絡員,對于鎮、村兩級網格員反饋的問題,嚴格落實首接負責、跟蹤落實、及時回復的工作要求,主動延伸司法職能,超前提供法律服務,努力完成提出司法建議、指導人民調解、多元化解糾紛、開展普法宣傳、邀請庭審觀摩等17項“法網工程”聯絡任務,構建起“全方位覆蓋、多層次協作、常態化對接”的訴源治理工作格局。

近日,海陽法院依托“法網工程”中的多元解紛網絡,通過“分調裁審”平臺構建的矛盾糾紛“雙向”流轉機制,與街道黨委聯合調處了一批涉農民工勞務報酬案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某甲承包了某村一個工程,并雇傭農民工9人組成工程小隊,工程完工后,某村與包工頭某甲結清工程款,但是某甲認為工人在施工過程中有些地方存在瑕疵,導致部分工程返工,影響了工程進度,對其之后的承包產生影響,因此并未第一時間向這9名農民工支付勞務費。農民工則認為自己額外付出了一些工時,未及時收到勞務費,雙方矛盾愈演愈烈。

立案后,這批案件當日進入訴前調解階段,海陽法院立案庭員額法官作為一級網絡調解員首先通過“分調裁審”平臺將案件推送至街道綜治中心,由二級調解網格員先行組織調解。
本案涉及人數較多,且農民工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糾紛若不能得到及時妥善處理,極有可能引起不良社會影響。海陽法院立案庭決定與街道綜治中心組成“兩級調解”聯動小組,在黨委政府的協調下進行法律指導,協助辦理法律援助,確定法律援助律師,做好包工頭某甲的釋法明理工作,督促其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義務。經過多方努力,某甲與農民工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支付了9名農民工勞務報酬共計66900元,這批案件實現了當日結案。
下一步,海陽法院將準確把握人民法院在訴源治理中的職能定位,緊緊依靠黨委堅強領導,主動擔當作為,從源頭預防、前端化解、綜合調處等方面精準發力,推動更多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在源頭、在訴前,讓人民群眾有更多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