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6月18日訊(通訊員 程俊) 為積極響應全國第十九個“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煙臺市芝罘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多措并舉,采取貼近實際、面向漁民群眾和漁村的宣傳方式,開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漁民安全意識,提升漁民安全素質,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6月1日,芝罘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在芝罘島街道東口漁港舉辦漁業安全培訓教育和普法課堂,現場向漁民播放了海上作業安全宣傳教育專題片,發放了《致全區漁民及家屬的一封信》、《漁船避碰宣傳手冊》、《煙臺市漁業船舶海上防風知識宣傳手冊》等300余份宣傳資料,課堂上還邀請了市級漁業船舶檢驗專家,為漁民講解漁船通導設備和安全裝備使用知識,課堂外執法人員登上漁船,結合轄區典型事故案例,向出海漁民宣講出海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提醒漁民加強航行值班,為船舶配備導航、救生設施,確保出海作業安全。
隨著氣溫的升高,即將進入高溫多雨、雷電頻繁、臺風、風暴潮等多發季節,汛期即將到來。為確保海上安全生產,按照《山東省漁業船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漁業船舶必須持有齊全、有效等漁業船舶證書、配齊消防、救生、通訊等法定安全設備、配備滿足配員標準的作業船員方能出海作業;漁業船舶所有人、經營人不得有超抗風等級、超過核定航區航行或者作業、擅自改變作業性質或者作業類型、涂改、偽造、冒用或者出借漁業船舶證書或者漁業船員證件等違法違規行為。
下一步,芝罘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將通過舉辦漁業安全管理培訓班、漁業安全生產公開課、漁業安全警示教育活動、海上應急預案綜合演練等系列活動進一步進一步增強漁港所有人(經營人)、漁船船東(船長)海上生產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同時芝罘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將聯合市支隊港監科、船檢科、沿海街道辦事處對漁港碼頭、漁船停泊點進行安全大檢查,組織執法人員對海上作業漁船漁民臨水作業救生衣、不按規定攜帶開啟定位救生裝置等行為進行重點查處。